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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华宇娱乐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6-29 20:58:09

            “爸爸、妈妈,还有老师常告诉我们,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要求我们好好爱护,不要随意伤害。今天看见有人如此虐待和糟蹋动物,真是寒心和气愤。”

            在记者要离开时,一名学生突然拉住记者的衣角:“姐姐,请一定要告诉大家,千万不要再伤害无辜的动物了。地球因为生命而精彩,一条生命来之不易。作为人类,我们一定要爱护它们!”

            听到这样的话,记者真不知说什么好。要是那些“行凶者”听到此话,会不会手下留情呢?

            2002年初,清华大学1998级机电系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狗熊笨否”,先后两次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棕熊身上和嘴里泼火碱、硫酸。2003年,刘海洋被一审判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2002年3月21日晚7点,一只仅三个月大的咖啡色小鹿犬被活生生放入微波炉中烤了1分多钟,引起了舆论哗然。更让人震惊的是,此事的始作俑者竟是成都市某名牌大学的大四学生。

            2003年10月,广东几名中学生,多次在十几层的高楼上往下扔小猫咪取乐。据介绍,这几名中学生至少用这种方式虐杀了6只小猫咪。

            2004年1月17日,湖北孝感一名小学生,因为不堪母亲训斥,将酒精洒在了一只小猫咪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将小猫咪活活烧死。

            今年12月5日,《21世纪人才报》报道了复旦大学在读研究生虐杀30只小猫的事件。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绝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大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上不了学”。然而不久前,在兰州理工大学,少数学生因没有按照校方规定的日期交上“学费”,学校通知他们办理停学手续,否则将给予“退学警告”。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迟交学费的大三学生文徽。据介绍,学校收学费的最后期限是11月23日晚6时整,错过这个时间,学校将勒令学生停学,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

            文徽(化名),家在甘肃白银农村,父母供着三个上大学的儿子,文徽是老三。大哥今年刚毕业,还没找到工作;文徽和二哥在兰州的两所高校读书,家中已债台高筑。今年11月,父母将玉米卖了,给文徽凑了2100元。

            文徽说,当他将2100元学费打到学校统一发的银行卡上时,校财务处先扣除了1000元住宿费,学费就缺了900多元。没办法,他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外出挣钱,但还是错过了交费日期,导致没法考试。

            文徽说,三年来,他所有的节假日都在打工。当记者问文徽什么时候能挣够学费时,他苦笑了一下:没拿到毕业证,找工作就成了大难题,又不可能长期外出打工,实在没有办法就当促销员,有时一天连饭钱也挣不来。

            王业(化名),家在江苏,以前家庭状况还可以。去年年底,妈妈突患疾病,爸爸动用了交学费的钱,后来,家里硬是挤出了学费。王业说,11月23日上午他收到了汇款,学校先扣除了1000元住宿费,汇款不够交学费了。等他将1485元学费筹够时,已是第二天上午了。交完学费,工作人员说,他已经错过有效注册期。

            校财务处的工作人员称,王业学费到账日期是11月25日。至于哪一天交的费,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兰州理工大学宣传部的腾部长,腾部长表示,学校教务处日前是有这个决定,主要是因为学生欠费太严重,到目前为止,大概有3000万元的学费没有交清。因此,学校实行弹性教学制,原先本科规定的4年期,变成了3年至6年的学分制学籍管理,不欠费、有能力的学生学完规定的学分可在3年内毕业,反则,将在6年内才能完成学业。学校以“停学创业”的方式,让没有清付学费的学生打工挣回学费。

            就学生提出的“学校和学生应以教育和学业为重”、“停学创业是否是惟一解决欠费途径”等问题,腾部长表示,经济实在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今年他们学校有1900万的助学贷款金,只贷出了900余万。

            就申请助学贷款一事,学生王业表示,助学贷款有许多条条框框,一年级的不贷,学习差的不贷,后来助学贷款只能作为三年级和四年级的学费。

            今年9月5日,省委书记苏荣指示,绝不允许因筹不到学费而不能入学的现象发生,确保每一名大学生都能顺利入学。省教育厅也发出通知,要求凡属考上大学因贫困而不能上学的学生,一律先报到后解决费用问题。

            记者采访了甘肃省教育厅高教处的刘处长,刘处长表示,学生拖欠学费已给学校教学造成了很大压力,所以这种“停学打工”方法还是可行的。因此,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有什么异议应向学校提出复议,至于认为学校收费存在不合理现象,学生可以向教育厅的财务处、纪检处及其检查处等部门投诉反映。

            对学生迟一天交学费就不让考试一事,刘处长表示将给学校提出一些建议。

            如果你接到电话,对方称“朋友母亲病重,急需5000元救命钱。哪位好心人肯借出这笔钱,孝女将买身感谢救命之恩”,你是否会相信?昨日下午,平度市民张先生就接到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求助”电话。

            记者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昨晚见到了这名欲“卖身救母”的18岁女孩。在与她面对面交流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警方,民警将她带回派出所,调查其真实身份。

            “我同事母亲需要5000元钱治病,如果你愿意帮她,她可以用卖身回报你。”昨天下午,平度市民张先生接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电话,对方称她18岁的老乡兼同事现在为救母亲,想出这个办法,听说张先生是个好心人,所以打电话看张先生能不能伸出援手。“我想可能是骗人的,就算真需要帮助也不该用这个办法。”张先生将电话告诉记者,希望记者调查此事。

            昨天下午4时,记者拨打张先生提供的号码,假称曾接到过对方电话,想问问详细情况。接电话的女孩自称叫王雁(音),是湖北襄樊人,现在在长途站附近的四方第一针织厂打工,需要帮助的女孩叫刘丹(音),自己出于老乡情谊,所以才帮刘丹联系“好心人”。只要记者肯给刘丹5000元,刘丹就愿意用自己来报答。

            记者提出与刘丹见面,当面将钱给她,王雁爽快地答应记者要求,并称工厂晚7时30分下班,要记者那时再拨打电话联系。

            昨晚7时30分,记者准时拨打王雁手机。“我让她上车后给你电话,你告诉她在哪见面。”王雁称,她和刘丹刚下班,刘丹在换衣服,很快就可以走了。

            在接到刘丹询问见面地点的电话后,记者将她约至国货麦当劳餐厅见面。当晚8时10分,她身高约1.6米,稍微有一点胖,身穿白色上衣,深色裤子,很朴素。她确认记者是她要找的人后坐到记者对面,显得有点紧张。

            记者随后询问刘丹母亲得了什么病,为什么不向亲戚朋友借钱,却用这种办法。刘丹说,她老家在湖北襄樊的宜城县,家里十分困难。母亲肚子中有个肿瘤,需要再次治疗。她3个月前到青岛打工,每个月工资600元。“我实在是借不到钱,今年过年我就要把钱带回去。”刘丹告诉记者,这个办法是同事帮她出的,只要记者肯给她5000元钱,她愿意跟记者走,并可以和宿舍管理人员请一晚上假。当记者问她害不害怕,会不会后悔,刘丹咬着嘴唇没有吭声,称自己要去卫生间。

            同时“埋伏”在麦当劳餐厅内的本报女记者立刻跟着刘丹进入卫生间,发现刘丹在卫生间内拨打电话。“我见到他了,是个年轻的,他说可以带我走,我自己看着办吧,你帮我请假吧。”刘丹说完后挂断电话走出了卫生间,本报摄影记者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咱们可以走了吧?”昨晚8时30分许,刘丹刚刚问完,突然看到推门而入的110民警。记者将情况简单与民警说清,民警先后要刘丹出示身份证、暂住证,刘丹均未能提供,被市北110民警送至观海路派出所审查。记者在派出所内询问刘丹是否能提供家中电话,刘丹称家中没有电话,目前民警正在调查其真实身份。

            记者昨晚从四方工商部门了解到,长途站附近根本没有一个“第一针织厂”。刘丹对家里情况只字不提,而且记者提出只要她打借条,就可以借她5000元,不需要她做任何事,刘丹也未发表任何意见。刘丹究竟是什么身份?她嘴里的“卖身救母”究竟是真是假?截至今晨本版付印时,警方仍在讯问调查。段海鹰赵健鹏许芳为您摄影报道请市民张先生到本报领取150元信息费

            记者采访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盛少华律师,他认为不管刘丹出于什么目的,如果她真的接受了他人的钱款,并发生了肉体关系,就属于卖淫行为,并违背道德观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轻则警告处以罚金,重则劳动教养。

            而帮刘丹寻求“帮助”的王雁则触犯了《刑法》规定,属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刘丹未满18岁,王雁还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

            东北网12月22日电日前,在贵州引起广泛关注的高三女生王兰(化名)被抢劫、强奸杀害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贵州高院认定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的抢劫罪、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全部事实后,以“考虑到上诉人崔英杰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为由,改判一审获死刑的崔英杰为“死缓”。此判决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贵州都市报》在王兰被害之初的报道报道终审判决消息的是《贵州都市报》。本报记者了解到,王兰被杀案于今年6月16日由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发时19岁的崔英杰一审被判处死刑,其同案犯宋金宁因案发时未满17周岁,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二犯均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贵州高院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受害人王兰的妈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说:“我们只知道被告人一审后上诉了。当我们忽然接到省高院的判决书时,犹如晴天霹雳,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庭的,结果怎么忽然改了呢!”

            终审消息见报后,《贵州都市报》的热线电话不断,很多读者都表示对此判决不服气,他们认为崔英杰应该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当地很多律师也认为,崔英杰作案手段太残忍了,两次抢劫同一人,两次强奸同一人,两种方式去杀人,他不该被从轻免死;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在与当地记者的沟通中也认为,崔英杰就应该被判死刑!

            判决下来后,被害人王兰的妈妈拖着刚刚做完手术的病体,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去申诉。当地一些大学生、老师、镇里的普通百姓都声援王兰的妈妈,要求判处崔英杰死刑。一些人还给王兰的妈妈捐款,出路费,支持她外出申诉,为女儿讨回公道。全国各地的媒体也开始关注这一让人费解的判决。

            在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本报记者看到,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10日下午,被告人崔英杰、宋金宁共谋抢劫。当晚10时许,二人在安顺市云马厂持刀威逼抢得云马子弟中学高三女学生王兰的现金15元,并将王兰挟持到云马厂附近的一座山上,二人将其轮奸。尔后,两人又将王兰挟持到她租住的宿舍内,又抢走现金40元。二被告人怕罪行暴露,决定杀人灭口,遂将王兰带到附近的蜜蜂水库,途中,二人再次对王兰实施轮奸。在蜜蜂水库,二人用船载着王兰到了水库深处,崔英杰跳入水中,让宋金宁推王兰下船,欲将王兰淹死。因水冰冷,崔英杰最后爬上了船。随后,二人将王兰的外衣脱下,捆住王兰后将其推下水,因王兰会游泳而未果。二人将王兰哄骗上船后,即持石头朝王兰的头部乱砸,致其死亡后抛尸于水库中。

            后来,警方在幺铺镇云马厂蜜蜂水库内,发现了俯卧于水面上的被害人王兰的尸体。警方的现场勘察笔录显示,在距尸体往西8米远的岸边上发现了两处血迹,并发现了两块血迹斑斑的石块;而在距这两处血迹仅1.8米远的水库边上,发现了死者王兰的白色夹克衫,夹克衫的两个袖子被打成死结,衣服里还包着一块石头。而死者王兰的脑袋几乎被砸烂。现场提取的石头上的血正是王兰的血。警方还在被害人王兰的体内检出了精子。

            在调查走访中,警方很快通过目击者毛某等,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云马厂子弟崔英杰和宋金宁。

            杀人凶手崔英杰指认作案现场崔英杰和宋金宁被抓后,警方在崔英杰的牛仔裤上发现了与王兰血型相同的血迹。经过审讯,崔英杰和宋金宁很快交待了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崔英杰承认,他与宋金宁是共谋抢劫。而据宋金宁供述,崔英杰邀约其抢劫,并从其身上要走了一把水果刀。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被告人供述的犯罪事实及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尸体检验报告及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崔英杰、宋金宁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应数罪并罚,同时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英杰的认罪态度较好,但其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认罪态度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三罪并罚,依法判处崔英杰死刑,判处宋某无期徒刑。

            被害人王兰的母亲委托的律师刘鹰做梦都没想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实清楚的一审判决会被贵州高院改判。刘鹰告诉本报记者:“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气愤,被告人上诉后,我曾对被害人的母亲说过,你们放心吧,被告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不可能改判。但目前这个结果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认罪态度好并不是法定的从轻判决情节,即使是法定的从轻判决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还要视案情而定。就这起比较恶劣的案子来看,罪犯不但没有法定从轻情节,而且还是同时犯有数罪,根本就该重判!这个结果与法律的规定相差很远。”

            据被害人王兰的嫂子张女士介绍,罪犯崔英杰生于1985年10月2日,案发时马上就要过19岁生日。他的母亲是云马厂医院护士,父亲是厂里的工人。崔英杰中专毕业后,待业在家。宋金宁生于1987年11月5日,初中文化,没有职业。宋金宁父母离异,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马丽红是云马厂的工人。刘鹰律师说:“目前这个判决结果,肯定让人怀疑这两家有背景。事实上,我正在替王兰家代理民事赔偿案,这个案子的阻力也特别大。不知何故,安顺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认为立案理由充分,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如果这样一起极度恶性的刑事案上诉后,就以‘认罪态度好’而改判,老百姓势必对法律的公正产生怀疑。”

            刘鹰说,一审时,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当两名被告人当庭交待王兰受害过程时,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人性角度看,至少要判崔英杰死刑,才能更好地告慰死者!”

            被害人王兰的妈妈齐某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到女儿忍不住号啕大哭,采访一度中止。齐某说,她有4个孩子,惟一的女儿王兰最小。王兰生前在云马厂子弟中学读高三,再有几个月就要参加高考了。“我女儿非常老实本分,非常乖,上学期间从来不与男生乱交往,学习也特别好。她多次说过要考政法大学。没想到,她竟然小小年纪被两个坏小子两次抢劫、两次轮奸杀害,她死得太惨了!(说罢又忍不住大哭)女儿被害时,我因病住院,听到这个消息我就晕过去了。出院后,我就走上法庭,为惨死的女儿讨公道。一年来,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了,我们没有想到,竟然改判了死缓!我老公自从女儿出事后,大脑受到了刺激,一直不太清醒。这次看到这个判决书时,当时就气疯了,如今天天呆在家中一言不发地呼呼大睡。我只好拖着病体,举着女儿的学生证,到贵州省检察院、省纪委、省人大和省政协申诉。”

            被害女学生王兰的嫂子张女士告诉本报记者:“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我们问过贵州省高院四五次,他们一直说这个案子复杂,还得等一等。突然有一天,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到了贵州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改判崔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崔英杰一人同时犯了三种重罪,又没有自首立功,我真不明白贵州省高院凭什么轻判?”

            本报记者在各大网站上看到,虽然有关女学生王兰被强奸杀害一案的报道目前只有《贵州都市报》的两篇,但网友的评论却非常多。

            从网友的评论可以看出,不管贵州省高院的终审改判出于何种考虑,这一判决在老百姓心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让老百姓对这一判决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黑龙江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一位专家认为,“废除死刑”是国际上的大趋势,中国也在采取尽量“少杀慎杀”的政策。凡是有不杀的情节和理由的,尽量不杀,包括自首、立功、未成年、坦白等。贵州高院的判决可能与此有关。虽然“认罪态度好”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死刑也在严格控制。都判死刑,社会效果未必好。因此,这两年司法机关在死刑的判决上格外慎重。从明年起,死刑的复核权也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被害人家属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受过去“杀人偿命”观念的影响。

            不过,这位专家也承认,“就这个案子而言,正常情况下是应该杀。只不过国家在执行‘少杀慎杀’政策后,法院执行时格外注意。”“认罪态度好”不是免死理由

            尽管我们对女学生王兰遭受的无妄之灾深表同情,对于崔英杰和宋金宁灭绝人性的罪行表示极大的愤慨,但同情和愤慨并不能成为置崔英杰于死地而后快的理由。如果对他的改判是严格适用法律的结果,我们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果。然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疑问。

            终审判决确认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对两位被告人罪行认定,确认了崔英杰的主犯身份,并最终认定“其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之后却笔锋一转:“但考虑到上诉人崔英杰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可见,“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是崔英杰得以改判的根据。然而,这样的“根据”经得起推敲吗?这样判决将带来怎样的示范作用?

            “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是不是应该作为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答案是肯定的。国家用刑罚手段惩治犯罪,用这种最严厉的方式对被告人作出最强烈的否定,目的不仅仅是惩罚,把可以改造的罪犯施行改造让他们成为脱胎换骨的新人,也是刑罚的目的之一。从这个角度看,被告人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说明他更具有改造的潜质,决定刑罚时做必要的考虑,并无不可。

            问题在于:“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应该作为怎样的因素,介入到量刑需要考虑的所有因素的体系中?必须看到,惩罚固然不是刑罚的唯一目的,却是最主要的目的。这是恢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社会应该给予被害人、被害人家属的公正。所以,犯罪后的态度固然可以考虑,但它是也只能是量刑的酌定情节,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才是决定一名被告人应该受到怎样处罚的决定因素。

            在这样的视角下考量贵州高院的判决,改判是有问题的。除了个别亡命之徒,绝大多数犯罪分子一旦被逮着,都是老老实实的。如果“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能成为不被处死的根据,那是不是意味着无论犯怎样严重的罪行,只要犯罪后“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都可以活命?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如此判决传递出来的信号是不是很危险的?

            近年来,在我们国家,减少乃至废除死刑呼声不时想起。减少乃至废除死刑,当然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然而,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决定了在我们国家,死刑还将长期存在。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学生,却遭受抢劫、轮奸,最后被残忍杀害。面对惨无人道的暴行,我们必须思考:我们应该用什么手段遏制类似暴行发生?我们应该给这个女孩、给她的亲人怎样的公正?

            同时,我还想请那些动辄拿国外说事主张废除、减少死刑的学者,请那些因为被告人“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而免他一死的法官扪心自问:如果这个女孩是您的亲人,您将作出怎样的选择?作者:田青春晨凡文刀来源:东北网-黑龙江广播电视报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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